关于开展“工信国际”企业库之中亚地区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5-06-04 16:57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上海合作组织以及中国中亚机制合作成果的深入实施,积极落实习近平主席关于“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的战略部署,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助力中小企业出海服务清单》等相关文件,促进中小企业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现面向全国广泛征集有意向承接海外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入库,并为入库企业提供专项政策及服务资源支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且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制造业等企业,要求其业务领域与《企业库重点领域清单》(附件1)相关。 二、征集须知 1. 为提高企业库的专业化水平,潜在企业在选择类别及序列提交申请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 选择申请企业所属行业类别时,参照附件1进行填写。 (2) 单独申请某类别的企业,企业可根据自身优势和业务范围。 (3) 涉及商品特定资质、行业特殊的企业需在企业信息登记表填写时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及相关资质证明。 2. 企业合法营业范围以及相关的资质资格证书、获准生产、销售的许可证书和相关质量认证等,需和申请入库的类别、序列相匹配。 3. 企业提供入库申请材料时,需提供电子版申请材料(文末可下载电子版附件),所有材料需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每个企业压缩包个数不得多于2个;企业入库申请资料应清晰可辨,因无法辨识导致的任何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 入库采用合格制,经评审后达到入库条件的企业将作为合格企业取得入库资格。评审以资料审核为主,原则上须进行实地考察。 三、征集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四、征集程序 (一)申报单位自行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2、3),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请人需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申请材料到指定电子邮箱,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所提交的材料,无论是否通过入库审查,一律不予退还。电子版申请材料(Word版和PDF版)递交至邮箱:di.an@miit-cietc.com。 (三)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库资格。 (四)经审核确定入库企业后,将另行通知。 五、征集时间 征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每个季度会进行企业筛选,本季度企业筛选截止日为:2025年6月30日,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安老师 010-53915336(申报流程咨询) 胡老师 13552172791(项目类别咨询) 包老师 15001338513(报名条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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