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入库的通知发表时间:2026-07-01 10:29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工信国际招标采购工作,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单位采购管理制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具备专业资质、信誉良好的招标代理机构,纳入我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库。今后我单位及下属单位的招标采购项目,将根据实际需要从库中按规定选取代理机构提供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的入库单位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l 工程类招标代理服务; l 货物类采购代理服务; l 服务类采购代理服务; l 政府采购代理服务; l 其他与招标采购相关的咨询服务。 二、入库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相关业务; 2、已在省级及以上政府采购网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登记;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稳定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征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过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通报;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近三年内具有不少于5项同类或类似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注:不接受联合体入库,不允许转包、分包代理服务 三、入库评审内容 我单位将对报名机构进行综合评审,主要评审维度包括:
四、入库数量及有效期 1、本次拟择优遴选5-10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标代理机构入库; 2、入库有效期暂定为3年(自入库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计算); 3、有效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我单位将定期对库内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不合格者将予以清退出库。 五、使用规则 我单位及下属单位在需要招标代理服务时,原则上从本次建立的代理机构服务库中按规定程序选取; 单次项目具体选取方式包括:轮流委托、随机抽取、比选择优等,具体以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入库仅为资格入围,不保证每家入库机构均能获得具体项目委托,具体项目合作以双方签订的项目委托合同为准。 六、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机构须提交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入库报名函(含单位基本信息、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报名); 4、政府采购网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官网截图加盖公章); 5、企业简介(含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办公场所面积及地址、组织架构、人员总数等); 6、从业人员一览表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含专职人员社保证明); 7、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完税证明】; 8、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 9、近三年主要招标代理业绩清单及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代理协议或中标通知书等,附业主评价意见优先); 10、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含工作流程、质量控制、风险防控、保密措施、服务承诺等); 11、收费标准及报价说明(含收费依据、取费标准、折扣率、最低及最高收费区间等); 1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13、“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日期须在报名截止前7日内); 14、报名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请将纸质材料递送至我单位,同时,将材料电子版(需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yun.li@miit-cietc.com。 递送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商务区聚杰金融大厦908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10-53915326/18501938988 八、入库程序 发布公告:通过我单位公众号/官网发布入库征集公告; 提交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 资格初审:对报名机构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综合评审:组织评审小组对通过初审机构进行综合打分评审; 入库审定: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入库名单; 结果公示:通过我单位公众号对入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正式入库: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库,并书面通知入库单位。 九、动态管理规定 库内代理机构每年须配合我单位进行年度考核评价,考核内容包括服务质量、专业水平、响应时效、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予以清退出库: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入库资格的; 2、在招标代理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3、年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 4、无故拒绝承接项目或消极怠工影响项目进度的; 5、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 6、自愿申请退出的。 入库期间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办公地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应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我单位。 十、其他说明 本次入库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机构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入库资格; 无论是否入库,报名材料均不予退还;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工信国际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联系咨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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